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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袭警报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23-09-13 10:27:31

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袭警报的通告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的规定,为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识别防空警报信号的能力,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华宁县城中心城区统一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防空警报试鸣时间

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。

二、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及鸣放周期

防空警报按照“预先警报”“空袭警报”“解除警报”的顺序进行,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、间隔3分钟。

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。鸣放一个周期。时间为10:00—10:03。

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。鸣放一个周期。时间为10:06—10:09。

解除警报:连续三分钟为一个周期。时间为10:12—10:15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(一)此次防空警报试鸣活动,是依法组织试鸣演练,没有任何空情、灾情,请各级各部门要向广大干部职工、市民进行广泛宣传,确保试鸣过程中工作、生产、生活、学习秩序正常,社会稳定。县电力部门要确保各警报点单位供电,保证鸣放顺利成功。

(二)公安、交警、城管等各执法部门在鸣放期间要加大巡逻检查力度,维护好正常的交通秩序,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和治安保卫工作,严防突发事件发生。

(三)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鸣放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,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。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。

特此通告

华宁县人民政府

2023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