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08-17 09:05:20
关于清理整治居住小区“飞线充电”的通告
广大市民朋友:
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,优化住宅小区生活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清理整治居住小区“飞线充电”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各居住小区内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拉电线、电缆为电动车辆充电。
二、即日起,请各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人、业主委员会、物业管理委员会及广大业主,认真开展“飞线充电”自查整改工作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三、8月19日起,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公安、消防等部门进行排查检查,对“飞线充电”行为将进行制止和劝导,对不按规定整改的,依法处理。
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,积极配合居住小区“飞线充电”清理整治工作。
特此通告。
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3年8月16日